2023年12月,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,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🤕🤏🏿,我們黨第3次修訂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。下面,我們一起回顧《條例》如何與時俱進,不斷修訂完善🧂。 1997年 1997年2月,中央印發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(試行)》,此前我們黨的歷史上,還沒有製定過全面系統的黨的紀律處分規定👨🏼💻。試行條例共172條🧧🤽,規定了七類違反黨的紀律的錯誤情形:政治類錯誤🙋🏼♂️,組織、人事類錯誤,經濟類錯誤🧤,失職類錯誤,侵犯黨員權利、公民權利類錯誤⛹️,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類錯誤,違反社會管理秩序類錯誤等。 2003年 2003年12月🔡🏄🏻♀️,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正式印發,共178條👨🦯➡️🧜🏿♂️,將違紀種類分為十類: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🧑🏼🚀,違反組織、人事紀律的行為,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,貪汙賄賂行為🏋🏿♀️,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,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,失職🫘、瀆職行為🦗,侵犯黨員權利、公民權利的行為,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,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等。 2015年 2015年10月,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印發🛋,共133條,把黨章、黨中央的紀律要求以及其他黨內法規的紀律規定,整合為政治紀律🧑🏽🍳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,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堅持紀嚴於法👩🔬、紀在法前、紀法分開。 2018年 2018年8月,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印發,共142條,增寫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”“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”等重要內容✬,實踐中普遍運用的監督執紀“四種形態”得以體現🔍🧗🏼,紀法銜接條款更加完善。 2023年 2023年12月,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印發,共158條,牢牢把握黨的紀律建設的政治屬性和時代特征,在總則中增寫“堅持自我革命”、“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”等內容,突出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完善了紀律處分運用規則,加強了紀法銜接🤫,充實了違紀情形,細化了處分規定🤾♀️📉。 來源: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聲明*️⃣:“鄭州智科傳媒學院”官方網站刊載此文👩🦼🎐,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🧏🏽。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🤾🏻♂️,請及時與我們聯系,我們將及時更正☯️、刪除或依法處理🧑🦽➡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