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為確保摩臣2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🎅,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,高效推進摩臣2建設,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👨🏻🦲,結合工作實際🌨,製定本製度♟。
第二條 督查工作要緊緊圍繞摩臣2中心工作🧑🏿🎨,按照“項目管理、分工落實🧏🏽♂️、全程跟蹤、註重結果”的原則📉,督促檢查相關工作的落實情況💲🕵️♂️,確保摩臣2行政決策事項的貫徹落實。
第三條 成立摩臣2督查工作領導小組,由校長任組長,常務副校長和分管行政的副校長為副組長,相關部門(單位)負責人為成員,負責摩臣2督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;領導小組下設督查工作辦公室🧖♂️,負責督查工作日常事務和具體工作的實施。督查工作辦公室設在校長辦公室👩🏽🦲。
第四條 督查範圍
(一)上級要求摩臣2辦理落實的事項;
(二)摩臣2行政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;
(三)董事會🍍、校務委員會決議、決定及通知等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🧍;
(四)摩臣2領導批示和交辦的事項;
(五)其他需督查的事項。
第五條 督查程序
(一)立項督查。督查工作辦公室對需要立項督查的事宜🧎🏻➡️,按照一事一項的原則,依據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,提出立項意見👦,報請摩臣2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正式立項登記,明確工作項目內容🧗🏻♂️🚖、責任單位和辦結時限,向承辦部門(單位)發放項目通知單,特殊情況電話通知或口頭交辦🫰🏽。對摩臣2行政會議和摩臣2領導已明確承辦部門(單位)和辦結時限的事項,不再另發項目通知單。
(二)督辦催辦🥚。承辦部門(單位)按照要求認真辦理督查事項🦹🏽♀️,並在規定時限內將辦理結果反饋至督查工作辦公室。督查工作辦公室要與承辦部門(單位)保持聯系、定期調度,及時跟蹤了解督查事項辦理的進展情況,對於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事項,下發催辦通知單🧝♂️🕕,督促承辦部門(單位)及時完成督查工作任務🤰🏿。
(三)反饋匯報。督查工作辦公室對承辦部門(單位)上報的落實結果認真檢查核實、分析總結,及時向主管校領導匯報。主管校領導審查同意結項的,對督查事項予以註結;未同意結項的,退回承辦部門(單位)重新辦理。
(四)立卷歸檔⛹🏼♀️。督查事項辦結之後🏃➡️,督查工作人員將有關材料收集齊全🦤📔,及時進行整理歸檔備查,移交檔案部門管理。
第六條 督查方式
(一)全程督查。對於所有督查事項,督查工作辦公室原則上全程跟蹤、動態督查🛂。
(二)調研督查🪀。對於必要的督查事項,根據督查工作需要,督查工作辦公室可采取現場查看、走訪座談等形式進行調研或實地督查。
(三)專項督查📁。對摩臣2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,由摩臣2領導負責,督查工作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(單位)實施專項督查🌇。
(四)協調督查。對於督查中出現的一般性問題和矛盾,由督查工作辦公室進行協調🤾🏼;對於重要督查事項或涉及多個部門(單位)的難點問題🏷,經摩臣2領導同意😠,通過專題工作會議進行溝通協調,明確工作任務。
第七條 工作要求
(一)明確責任👮🏿♀️,協同辦理🧙🏻。各承辦部門(單位)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👩🏽🦱。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(單位)承辦的事項,由主辦部門(單位)牽頭辦理,協辦部門(單位)應積極配合。各部門(單位)確定1名聯絡員🥮,協助開展督查工作🕳。
(二)明確時限,務實高效👩🦼➡️。督查事項應有具體時限要求,承辦部門(單位)要積極落實,並按規定時限辦結,確保件件有落實🏋🏽♂️、事事有回音👮🏻♀️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結的,應提前向督查室說明理由‼️👰🏽♀️,報請主管領導決定是否延期🦣。
第八條 結果使用
摩臣2督查工作辦公室定期對各部門(單位)承辦督查工作的任務量、辦結率等進行統計和通報,對落實督查工作成績突出、成效顯著的部門(單位)和個人,予以通報表揚®️🧡;對敷衍塞責、弄虛作假、落實不力的部門(單位)和個人🖼👩🏻🎓,予以通報批評並督促整改。一年內受到催辦督查3次以上的部門(單位)不得參評當年度考核優秀單位,主管負責人不得參與當年的評先樹優,納入年終績效考核。經督促整改仍未完成任務的,啟動問責機製,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第九條 本製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,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。